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文

 

云安区财会〔20164


 

关于开展2016年云浮市云安区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云财会〔20163号)文的精神。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会计从业资格后续监管范畴,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二、培训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管理会计、《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四)其他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三类培训内容之一作为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

三、参考教材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财政部、知名高校等组织编写的有关书籍。培训教材由培训者自愿购买,各培训单位不得强行推销。

四、培训方式

2016年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面授培训和远程教育的两种方式。

1.集中面授。持证人员参加面授培训的,可直接到培训机构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1225日止,报名时请带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训时间每期3天,持证人员应按照报名时选择的内容参加培训。每期培训班开班时间由培训机构根据持证人员报名先后和选择的内容通知参加培训。

2.远程教育。持证人员选择远程教育方式的,可到我区定点的培训机构购买学习卡自行上网学习和考试,学习时间24小时,并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

五、培训机构和地址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按照属地原则进行。1、面授培训机构: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面授定点在云浮市博学教育培训学校,联系电话:8865500,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浩林西路322楼(即大参林药店旁)。2、远程教育机构: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远程教育定点为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会计网》,售卡地点:云浮市博学教育培训学校,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浩林西路322楼(即大参林药店旁,联系电话:8865550);广东畅响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畅响会计在线》,售卡地点:大众职业培训学校,地址:云浮市星岩一路总工会大厦四楼,联系电话:8107818;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售卡地点:云浮市永盛职业培训学校,地址:市区田家炳中学侧,联系电话:8839299

六、收费标准

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

七、培训登记

持证人员参加面授培训并考试合格,由培训机构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参加远程教育的,经培训学习并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的,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书。同时,持证人员通过培训学习,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还必须带备培训合格证明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8638005)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确认手续。如不登记确认,视为没有参加当年继续教育。


 

                         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

                           201685

 

 

 

 

  云安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68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