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粤财综〔2008〕134号)要求,需要对工行现使用的代收财政非税收入账户进行调整变更:
一、持本网点银行账户的缴款单位(人)在本网点办理转账缴交区非税时,可填写转账支票,用途为“缴交区非税收入”,收款人为“云浮市云安区资金监督管理中心”。
二、持有他行及非本网点银行账户的缴款单位(人)到工商银行云浮六都支行办理转账缴交区级非税时,可将款项汇划至以下账户:
原账户名称:云浮市云安区非税收入代收专户,现变更为:待报解预算收入-云浮市云安区非税收入代收专户。
原账号:2020002511900000338,现变更为:2020002511200310169,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云浮六都支行。
缴款单位应于当日或次日拨打营业部电话(0766—8636993、8636992)查询款项是否到达,确认款项到达后,及时持转账凭证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工商银行云浮六都支行办理缴费(地址:云安区六都镇府前一路4号)。
三、农行、信社账户和名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