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安区机编〔2015〕39号),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派驻各镇财政所共有7个,分别为: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都杨财政所、六都财政所、高村财政所、白石财政所、镇安财政所、富林财政所、石城财政所。均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暂不分类。
各财政所主要任务:负责镇财政经费和行政事业费用的开支、预算和结算工作;负责镇企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收入、开支账目清理结算工作;负责镇的公有财物和资产管理。落实《会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和监督农村财务工作开展;指导农村财务管理组织方式的建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各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负责农村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监督人员的培训。核定事业编制43名,其中所长、副所长各7名。人员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拨付。